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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个问题,对方已婚,借了我钱没还,现在法院要强制执行他的房产。他的房子是他父亲在他结婚时给他买的房子。他父亲来找我说,如果申请强制执行他就找律师反诉,和我打官司,把送给他儿子的房子收回来。让我一分不得,那么问题来了,这个房子是不是强制执行不了了?借了我钱没还,现在法院要强制执行他的房产。如果申请强制执行他就找律师反诉,是不是强制执行不了了?

案件执行 2019-10-30 07:0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执行费一般是被执行人交,申请方如果自愿也可以。
    法律规定的执行费标准是: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元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1%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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