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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吃完饭,每人喝啦2瓶啤酒,饭吃好啦去ktv唱歌又拿10小瓶子的啤酒,中途有人喝啦3瓶酒后没和在场人,打个招呼就里场,里场后半小时,他打来电话求救,说自己在路上摔跤啦,估计是骨折啦,我们第一时间感到现场拨打拉120把他送到医院,请问我们有责任么?估计是骨折啦,我们第一时间感到现场拨打拉120把他送到医院,请问我们有责任么?

交通事故 2019-10-03 20:2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受害人因医疗过失遭受人身损害,在医院承担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后,能否再提出要求医生或医院承担一般侵权责任的请求?我们认为不能,理由是:
    (1)、医疗事故责任本身就是一种侵权责任,虽然理论界对医院与患者间关系有不同认识,但审判实践中对医疗事故一般均是按侵权进行处理。
    (2)、医生给患者的治疗行为是执行职务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1款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
    (3)、即使因法律关系认识不同,医院对医疗事故按合同责任承担了赔偿责任,按《合同法》第122条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的规定,受害人选择违约责任后就不能再选择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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