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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是做环保设备的但自己不生产,我们于2018年2月份从广东一厂家购买了一批油烟净化器给安徽一厂家安装,5个月后对方说设备有问题,我们也上门很多次进行维修,但均为达到对方的要求,现对方要求退货,已发来了律师函,我们该怎么办?因为货不是我们生产的。我们公司是做环保设备的但自己不生产,我们于2018年2月份从广东一厂家购买了一批油烟净化器给安徽一厂家安装,我们该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19-10-14 14:0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律师函是律师对某一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晓之以法律事实,动之以利弊得失,让送达对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评价”,即“传法达意”,因此律师函的本质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存在两层法律关系,一是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授权委托关系,这一层面是核心的法律关系。二是律师与受送主体之间的代为函告的法律关系。
    律师函应根据委托人的合理要求而给予对方通知或在适当的范围之内向送达对象解释事由,以便送达对象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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