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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期间公司组织部分管理人员出国旅游,出国前双方签订了一个协议,协议内容大致为:公司出资提供外出学习,自学习回来后需为公司工作满一年,否则要支付学习的费用。现在我辞职了,公司要求我赔偿出国旅游的团费。请问这份协议合法吗?我是否应该赔偿公司支付的团费呢?过年期间公司组织部分管理人员出国旅游,请问这份协议合法吗?是否应该赔偿公司支付的团费呢?

综合法律 2019-10-01 13: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其他的约定,只要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医院要求您赔偿违约金,要看您当时签订的合同中关于这一方面是否有所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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