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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在昨天晚上迷你唱歌小屋里丢失平板 知道谁拿的 因为我们出来 他们进去 已报警 但是监控没有拍到他拿东西的证据 而且说那个地方属于公共场合 公共场所丢东西的人家属于捡拾 不构成偷 只背了案 没有然后了 希望您可以帮我 我还是学生 对我来说是贵重物品我在昨天晚上迷你唱歌小屋里丢失平板 但是监控没有拍到他拿东西的证据 还是学生 对我来说是贵重物品

综合法律 2019-10-07 18:3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中,监控录像属于证据的视听资料,如果确能证明案件事实,可以作为证据,但根据规定,它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必须结合其它证据相互印证方能作为定案依据。 如属民事案件,则如果负有举证责任的话,可以征得安装监控录像的管理人或持有者同意,可复制,向法院提供。
    如果其不同意,则可在举证时限届满前7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调取证据申请,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调取。但同样,该录像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必须结合其它证据(如证人证言、书证、物证、当事人陈述)方能作为定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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