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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一家私人的钢结构工程工司上班,去年八月份出了意外事故,从高处坠下左大腿,股骨颈骨折,现在二次手术做完了,联系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说只跟我公司掌柜交涉,跟我没关系,我很奇怪我是受害者,怎么能跟我没关系呢?公司掌柜应不应该赔偿我。保险公司我应该怎么样去交涉?怎么能跟我没关系呢?公司掌柜应不应该赔偿我。保险公司我应该怎么样去交涉?

保险纠纷 2019-10-02 12:4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需出示哪些证明材料:
    1.交通费用,需要票据。出事故当天的第一张出租车费用,或者抢救车费用,可以报,其他都是公共汽车费用,才可以报。
    2.营养费用,需要做伤残鉴定,可以适当赔偿点营养费用。
    3.误工费用,需要医生的病假单,公司的误工证明,公司的工资单,税单(如果退休了,没误工费用)。
    4.护理和伙食费用,需要医院的方的证明,保险公司会扣掉不合理的地方。
    基本上按照每个地区的生活水平来的。
    5.第二次医疗费用,需要医院放的证明。
    6.医药费用:医院的发票扣除不属于医保范围及不合理的用药,(进口药费基本都被剔除)。
    7.伤残费用:需要做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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