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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上门女婿,老人膝下共5个女儿,四个都已出嫁各自家庭都还可以,现在有两老人,都已74岁,今年3月发生意外导致岳母生活不能自理,在住院期间前期的医药费用5万多元都是我出的,我也就是一个打工的,我也是实在拿不出钱来给她的后续冶疗,请问她四个女儿,有抚养的义务吗还可以,现在有两老人,请问她四个女儿,有抚养的义务吗

离婚 2019-10-12 07: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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