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一场聚会,有两个包厢,我在一个包厢,受害人在另一个包厢,受害人从另一个包厢过来到我所在包厢和我们碰了一杯酒,然后继续返回另一个包厢和另一个包厢的人喝酒,之后受害人坐着受害人所在包厢另一个人(当事人)的车,因为当事人醉驾导致受害人的死亡,而我需要承担责任吗??因为当事人醉驾导致受害人的死亡,而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损害赔偿 2019-10-23 11:3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多数情况下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负损失。但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则共同饮酒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人一起喝酒中,如果饮酒出事,有四种情况劝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1、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克孜勒苏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