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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本年7月出了交通事故,被摩托车撞断了左脚,肇事人无证驾驶,17周岁,车主是肇事人的哥哥,现事故组调解,但对方声称没钱,不与赔偿!我现在准备起诉他,我想问问,胜诉后,如果对方坚持不与赔偿,法院能怎样执行,执行赔偿金有没有期限(肇事方有经济能力赔偿)!肇事人无证驾驶,如果对方坚持不与赔偿,法院能怎样执行,执行赔偿金有没有期限(肇事方有经济能力赔偿)

案件执行 2019-10-04 15: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在民事诉讼中,你要提起诉讼,你称之“原告”,被你告的那个人称之“被告”。不懂法律对管辖权是如何规定的没关系,去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往往没错,所以首先你要确定被告住哪里。有些法院内部也有划区域分各个基层法庭管辖,不过也没关系,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就好,如果是属于该法院内部的基层法庭,该法院要么会告知你去那个法庭,要么会先帮你立案后移到那个法庭。这里注意一点,法庭是法院的一个部门,法庭判决的法律效力与法院判决的效力一样。
    2.写诉状,注意诉状抬头写“民事诉状”。诉状内容的前部写明当事人(包括原、被告)的信息,比如姓名(必须得是身份证或户口本登记的名字),年龄(很重要,看是否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还得要法定代理人),民族,住址,联系电话,公民身份号码(这个可有可无,没有也没关系,因为除了有关部门,我们个人也没法调到对方的身份证号码,所以被告的信息只要写到被告能够明确就可以了,所谓明确就是根据该信息就可以确定你要告的那个人是唯一的,而不是还有两个以上的人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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