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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果夫妻有一个女儿,刚一岁半,孩子一直由妈妈扶养,男方家里没有尽到义务,起初夫妻协议离婚,由于女方目前没有经济来源,男方又威协说如果孩子不归他,他一分钱也不会出,女方一时冲动,协议离婚,将孩子给男方,现在想把孩子扶养权要回,应如何办理?请速帮忙指导,谢谢如果夫妻有一个女儿,起初夫妻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现在想把孩子扶养权要回,应如何办理?

离婚 2019-10-20 01:5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第14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是相互的、对等的。夫妻间双方均应自觉地履行,特别是在一方年老、多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情况下,有负担能力的一方,更应主动承担扶养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给予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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