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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以投资足疗店的名义我弟问我朋友拿了十二万,其实钱都是他花了,现在朋友问要钱,非抓住我不放,说是如果当初没有我就不会认识他也就不会发生这些事,还说如果我弟不还我就得替他还,我弟是给出去的,而且是成人,如果报警或起诉会跟我有关系吗?如果我弟不还真的要我替他还吗?还说如果我弟不还我就得替他还,如果报警或起诉会跟我有关系吗?如果我弟不还真的要我替他还吗?

刑事辩护 2019-10-08 15:5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公民的债权受到侵犯时,可以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
    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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