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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在乙向其討要20萬元欠款時與乙發生爭執,用磚頭打死了乙,然後翻看乙衣兜,將乙隨身攜帶的20萬元欠條撕毀,另搜取6000元現金,兩萬元的現金支票,內有五萬元存款的信用卡一張,然後甲持信用卡消費了兩萬元,並持乙身份證等到銀行將兩萬元的現金支票取出,那麼甲構成那些罪?內有五萬元存款的信用卡一張,然後甲持信用卡消費了兩萬元,那麼甲構成那些罪?

银行 2019-10-25 14:1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如果是银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则法院应该在受到诉讼材料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2、如果你欠款金额达1万元的,经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一般要经四个月左右的时间,才会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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