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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甲有公房卖给乙,签了合同,乙又把房卖给丙,同样也签了合同,现甲有了房屋产权证,把丙强行敢出家,说房是甲的,让乙给20万,丙起诉到法院,现法院判决,说1甲无权处理此房,2乙更无权处理此房,3说甲没有追认他们的合同。故判处他们的合同是无效合同,?这个合同无效签了合同,现甲有了房屋产权证,故判处他们的合同是无效合同,?这个合同无效

离婚 2019-10-20 03:1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信托无效分为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
    1、信托绝对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无效:
    (1)信托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信托财产不能确定;
    (3)委托人以非法财产或者法律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
    (4)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
    (5)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不能确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信托相对无效委托人设立信托损害其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撤销该信托。
    债权人的申请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不行使的,归于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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