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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老公结婚13年,前五年买了套房,房产证写老公的名字,我跟老公共同供养房款,现在房款已缴清,老公提出跟我离婚,我后来才打听到老公有二奶并育一子,老公说房子离婚后给我们的女儿,女儿由他抚养,但我想把房子要回来,并想女儿的抚养归自已,我老公是公务员,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做?前五年买了套房,老公说房子离婚后给我们的女儿,我想把房子要回来,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做?

离婚 2019-10-23 10:3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可以分割。 对于此类房产的分割,通常遵循以下几点处理意见: 第
    一、法律首先尊重夫妻双方的处理意见,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可以达成一致意见,只要内容不违法,不侵害他人利益即可; 第
    二、如果无法达成协议的,就房屋所有权方面,则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 第三,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即对婚后还贷的款项及增值部分,进行分割。共同还贷的款项数额,银行对账单即可证明。 第
    四、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对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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