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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农村宅基地使用证 能够作为房屋所有权的依据吗 母亲盖的房,92年宅基地证办在了儿子名字上 94年母亲分家。儿子说母亲没有权利分家,房子属于他 房子是82年盖的 档案馆查询没有相关资料只有办在儿子名下的宅基地使用证 打算找律师起诉 苦于没有相关资料证据农村宅基地使用证 能够作为房屋所有权的依据吗 母亲盖的房,92年宅基地证办在了儿子名字上 档案馆查询没有相关资料只有办在儿子名下的宅基地使用证 打算找律师起诉

房产纠纷 2019-09-30 14:2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土地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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