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爸爸一年前驾驶摩托车和另外一辆载3人的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坐中间那个人脚趾受伤,据说是老伤。我们没有买交强险,交警判我们次要责任。他自己去治疗没有清单,只有发票。共计13万多要我们赔8万多次要责任还有多陪些吗?我们不服一直没有理。今天把我爸爸抓走了。可以这样吗?我们没有买交强险,交警判我们次要责任。共计13万多要我们赔8万多次要责任还有多陪些吗?可以这样吗?

交通事故 2019-11-01 10:3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酒驾面临着行政处罚,醉驾面临刑事处罚。但是上述两个处罚并不能免除交通事故案件本身的民事赔偿责任。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对双方责任进行划分,受害人可以以该责任认定书作为证据材料,结合其他证据,协商或者起诉要求赔偿。
    对于已经垫付部分,如果认定为需要赔付给对方的,可以主张垫付部分抵扣相应款项,如果认定为无需赔偿则可主张退回。双方对于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可以达成和解协议,但是要注意的是,显示公平的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如果与责任认定差异较大则可能被认定为显示公平,面临着被撤销的风险。
    建议审慎处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海南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