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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6点左右驾驶小轿车上班途中,由于可能太疲劳,一不小心,踩错油门,撞到路边的行人一位59岁的阿姨,伤势比较严重,积极想办法配合医生的命令,凑钱治疗阿姨的伤势,已经花去30几万,现阿姨在家休养,还要定期去医院复查,家属要我们一直支付医药费和护理费,实在是拿不出钱了,我该怎么办?撞到路边的行人一位59岁的阿姨,家属要我们一直支付医药费和护理费,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9-10-23 22:4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工伤职工治疗终结,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存在生活自理障碍,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障碍程度,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护理费,标准为:完全护理50%,大部分护理40%,部分护理30%。生活护理费随着当地职工工资和生活费变化,由所在省市适时调整。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生活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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