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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3日晚上入院,4日晚上顺产一枚女婴,到第二天医生都没来看一眼,婴儿经常呕吐,家人感觉不对劲,找了几次医生,不知道是医生还是护士就说是吐奶,都说等A来看!一直等到下午四点多才找到医生才叫我们抱去儿科看!结果孩子吐出羊水,一直在监护室!家人很着急!请问医院有没有责任?4日晚上顺产一枚女婴,到第二天医生都没来看一眼,还是护士就说是吐奶,结果孩子吐出羊水,有没有责任?

医疗纠纷 2019-10-21 07: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在诊疗当中,医生要主动告知患者病情和医疗措施。
    如果医院实际未履行告知义务,这就损害到患者的知情权和诊疗权。如果患者不能独立从数据中获得正确信息,等于医院用数据将信息隐匿,使患者继续不知情和受控制。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要说明医疗风险,还要告知替代医疗方案供患者选择,实施前要征得对方的同意,这个同意还不是一般的口头同意就行了,得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时,也要告知其近亲属,而且要取得书面同意。
    否则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就要承担赔偿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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