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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老公对我的再三感情背判,使我和老公因感情破裂,分居也有一年多了,本想与他好聚好散,但他不同意离,所以一直拖到现在,我说那就让法律来判吧,他又用自己生命来作威胁我,更是威胁我无数次了,只要我申诉他便会杀我,因为我是外地出嫁到此,这种情况下,我不能出庭能否全全委托律师办理呢??分居也有一年多了,但他不同意离,我不能出庭能否全全委托律师办理呢??

离婚 2019-10-15 22:3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可以委托律师出庭应诉。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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