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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一个房屋回迁的问题,我本来152平房屋,动迁时要了个84平的二楼和12万人民币,结果现在房子盖大了,变成了106平,开发商让补大了的22平房款,动迁时是按每平米1680元,开发商要求按照其开盘价1980元补差价,我们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按照哪种方式补这个钱?可以的话,我想问一个房屋回迁的问题,结果现在房子盖大了,开发商让补大了的22平房款,我们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房产纠纷 2019-10-16 21: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就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比较常见的是40年、50年和70年。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土地是国家的。
    《办法》规定的无其他住房的六种人: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未成年人,且其父母属于拆迁范围内的应安置人口;户口从被拆迁房屋内迁出,且拆迁时仍处于迁出状态的海员、船员、野外勘探人员、就学等人员(不包括已在外地结婚的);因应征入伍而注销户口的人员;因服刑或者被劳动教养而注销户口的人员;户口不在本市的人员,因结婚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至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满两年,且其配偶属于拆迁范围内的应安置人口;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六种人可以认定为应安置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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