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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人去年三月开始前后向我借了一万,然后一直拖欠不还,去年12月7日立了借条,说2014年前还三千,剩余部分分期四个半月内还清,但是一直拖欠,期间谎言不断、诸多借口,一直到五月一号还了我一千元,我能够向法院起诉吗?根据民法,他需要赔偿我拖欠的这段时间的损失是吗?我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然后一直拖欠不还,我能够向法院起诉吗?我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债权债务 2019-10-02 12: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遇到这种情况,原告在起诉时可以提出要求赔偿,同时可要求停止侵权,根据案情,还可以提出其他诉讼请求。
    2、例如对于在网上发帖子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被害人知悉后,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发贴人停止侵权,删除帖子,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当然,作为诉讼策略,在起诉前,原告应该以适当方式保全证据,将侵权帖子内容保存下来,以备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否则帖子一旦删除,没有了证据,在被告不认可情况下,案件不好推进与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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