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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教轮滑的。我们广场场地是三年一次竞拍下来的。合同写的是700多平方。然而修地铁很多地方围起来。至今两年多了都没有修好。我们正常使用也就100多平方。然而现在又开始竞拍。7000块钱一个月我们没有竞拍。现在给准备给别人做。请问这样的话我可以告他吗。还有公共场所是否可以拿出来竞拍出租?我们广场场地是三年一次竞拍下来的。请问这样的话我可以告他吗。是否可以拿出来竞拍出租?

合同纠纷 2019-10-28 05:0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合同谈判是为实现某项交易并使之达成契约的谈判。所谓合同,必须具有最基本的“要件”,即“标的、费用、期限”。一旦这几个要件达成协议,合同谈判也就“基本”结束。
    准合同是带有先决条件的合同。
    这些先决条件是指决定合同要件成立的条件,如许可证落实问题,外汇的筹集,等待律师审查或者等待正式文本的打印、正式签字等。
    从自然关系上说,准合同是合同的前身,在内容格式上完全相同,只是一个为草本,一个为正本而已;但从法律上说,两者有根本的区别。
    准合同可以在先决条件丧失时自动失效,而不必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合同则必须执行,否则就是“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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