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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河东万达写字楼,14年购买后,没有收房,之前17年3月份去办理收房,地产是按照当时的时间办理入伙通知单,计算物业费,但现在再去收其他同一时间购买的房子,地产要求按照买房时的时间计算物业费,这期间没有通知业主,只是万达地产内部的调整,业主没有收房、没有使用房屋,为什么承担之前的物业费?没有收房,地产是按照当时的时间办理入伙通知单,业主没有收房、没有使用房屋,为什么承担之前的物业费?

房产纠纷 2019-10-13 10:3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一般来讲,在银行确认开始还款的15个工作日之后,开发商就会通知收房。开发商一般会在收房前十几天通过挂号信或者电话的形式通知,其中内容包含收房的具体时间、需缴纳的费用、未按时收房的处理等。

    收房前先判断是否如期交房

    接到收房通知书后,首先应判断开发商是否如期交房。若逾期交房,则应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开发商的答复决定是否前往收房,按通知上约定的时间前往收房。

    如果是如期交房,那么,买家就应在收房通知单上注明的时间(通常是30天左右)内带齐所需文件资料(包括收房通知书、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原缴交房款收据等买房单据、买房合同等)到指定单位(楼盘现场)办理收楼入住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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