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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编制部门下发定编文件中我单位含有行政和事业编制,2006年工资套改后,人事部门单方面说事业编制没有了,但没有任何文件或通知,导致到现在人事部门对这部分人员工资不给套改,事业编制人员没有去处。请问这样的问题人事部门做法是否正确?我们应该向哪个部门申请解决?如果走法律途径应该怎么样?导致到现在人事部门对这部分人员工资不给套改,请问这样的问题人事部门做法我们应该向哪个部门申请解决?

合同纠纷 2019-10-21 09:5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并且用人单位不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以及被拖欠的工资。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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