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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和我前夫已经离婚半年了,当时离婚时离婚协议写的孩子归我扶养,夫妻共同存款归女方所以,男方每月支付一千块钱扶养费直至18周岁,男方享有探视权。现在男方向我要订婚时买的三金和一万块钱见面礼,我应该给他吗?他也从来没支付过抚养费,我也没和他计较,现在还老是发短信骚扰我辱骂我,我该怎么办?当时离婚时离婚协议写的孩子归我扶养,夫妻共同存款归女方所以,我应该给他吗?

离婚 2019-10-12 16:0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外遇生的私生子有权起诉男方支付抚养费。外遇生的孩子也是男方的子女,有权向男方要求抚养费。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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