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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一套商品房。现在已经交了15万的定金。房子全款是30万。当时房地产开发商只给我(其他买家)提供了一张15万元的收据。最近不知道什么原因这个楼的开发商已经换了。我的问题是:1.?如果新的开发商要涨房价怎么办?2.?如果我想退定金的话可以吗?3.?如果到时候有纠纷的话仅凭一张收据能打官司吗?我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房地产开发商只给我(其他买家)我想退定金的话可以吗?

房产纠纷 2019-10-20 13:0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 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 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
    (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
    (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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