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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小公司的法人,公司一共3个股东,由于一直没业务,其它2个股东在2013年都进入单位上班,没有管过公司的大小事项。2014年我用公司的名义在外面接了些业务,其中有28万走的是公司的账户,还有一小部分走的是私人帐,现在其中一个股东发现了,要求我把赚的钱给一部分给他,我不想出这个钱,我该怎么办。公司一共3个股东,现在其中一个股东发现了,我该怎么办。

公司企业 2019-10-24 19:5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股权转让办理变更登记时是需要原股东会决议和新股东会决议,否则不便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备案登记手续,因此有必要再合适的时间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如果不是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还要提议或申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并形成书面股东会决议,不管股东是否同意、是否签字,一定要提前15天通知召开股东会。其实如果不涉及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事项的变更,不需要召开股东会议,但是绝大部分工商局要求新股东会决议、原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必须有其他股东全部签字才予以办理,有的甚至要求全部股东到场核对身份、签字确认才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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