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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入职四个月,公司一直没有劳动合同只是口头说明工资要押一个月,还经常晚发。现今想离职我向公司提出:要求公司把之前拖欠的工资发了,我再把手上的设计完成。公司不同意我就把我之前的设计全部带走了(公司在年前并不会因为我的这个行为造成损失) 现今我该如何拿回我的工资以及提成 ? 还有我的行为是否违法?公司不同意我就把我之前的设计全部带走了(公司在年前并不会因为我的这个行为造成损失)?是否违法?

刑事辩护 2019-10-07 16:5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劳动争议经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的,当事人可以根据裁决的约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裁决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用人单位按约定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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