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姥姥84岁7天前要不疼痛进入神经内科住院,怀疑是血栓,后来检查说是压缩性骨折,继续治疗,两天后人开始昏睡,但很清醒,期间又做了各项检查,一会说是消化道出血,要输血,一会又说是肺里有炎症,各种治疗,到现在7天花了20000块钱,人一点没有好,还是昏睡,请问医院有责任吗,我们开始去的时候什么都好,就是腰痛怀疑是血栓,后来检查说是压缩性骨折,还是昏睡,请问医院有责任吗

综合法律 2019-10-05 07:0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有的时候医疗机构有跟当事进行协商的意思,但是,双方对于患者人身的损害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几级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在患者人身的损害中负有多大的责任,患者现在的人身损害跟患者原有疾病之间的关系有多大存在很大的分歧,这时候,就需要双方共同委托医疗鉴定机构来进行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 然后,双方根据医疗鉴定的结果来协商赔偿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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