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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您问题是这样的我今年60岁了我老婆早已去世在三年多以前我认识了一个女朋友我们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了三年多在这当中她的孩子提出让我给他贷款做生意我和我的女朋友说好一起还着贷款到了现在他说不帮我还贷款了我就跟他吵了起来最后他说把贷款给他转给他他自己还请问律师这能转给他吗通过什么样的手续转呢律师你好我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您问题是这样的我今年60岁了我老婆早已去世在三年多以前我认识了一个女朋友我们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了三年多在这当中她的孩子提出让我给他贷款做生意我和我的女朋友说好一起还着贷款

离婚 2019-10-29 12:0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另外,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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