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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上写明了房子归女方所有,男方放弃房子的产权分割折价款。怕男方离婚后不愿去名字,所以在夫妻关系续存期间,去房地大厦把房产证上男方的名字去掉了,再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先纠结的是,我们先过户,再离婚的,看到过相同的案例,好像在夫妻关系续存期间去名字也没用,还是属于共同财产,男方还是可以起诉要求分割房产的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上写明了房子归女方所有,还是属于共同财产,还是可以起诉要求分割房产的

离婚 2019-10-14 04:1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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