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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在浙江杭州农村,兄弟姐妹四人,姐妹两人嫁出去了,农村风俗是房子只给儿子的,(现在问题是小儿子农村有一幢房子了,现在要把另外一幢父母住的老房子拆了造新楼房,大儿子在外地有事业也不要这里的房子!只要造好后回来有个房间住就行!小儿子出钱造房子,农村宅基地是一宅一户,小儿子准备落到自己的儿子名字上!问下这样可以吗,需不需要做公证!)小儿子出钱造房子,农村宅基地是一宅一户,问下这样可以吗,需不需要做公证!

离婚 2019-10-14 12:4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公证,应该遵从以下流程和步骤:  
    1、提交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宅基地证书和房屋权属证书、个人身份证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2、公证事项的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3、缴纳公证费用。按照公证处提供的收费标准,缴纳公证费用。  
    4、公证事项的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5、出具公证书。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公证行为会产生证据上的效力,经公证的事项,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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