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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09年一月租了一套二室二厅的房子,有中介并和房东签定了一年的租赁合同,并履行付六押一,现只居住了五个月房东口头通知我们已卖房,叫我们另找房搬家,现我已找到房准备搬家,故找房东协商违约理陪的事,他们却不承认违约,更谈不上理陪,因为合同上未写明违约金额,他自认为已提前一月告知即可,不属违约,我们能否得到应有的补偿?请您指教,多谢!有中介并和房东签定了一年的租赁合同,并履行付六押一,不属违约,我们能否得到应有的补偿?

合同纠纷 2019-10-17 13: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的违约金做了如下规定:
    (1)主张违约金的前提条件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司法解释确定计算标准。
    (2)购房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3)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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