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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个供电公司的正式员工,上个月刚刚休完产假,还没有过完哺乳期,昨天公司通知我因部门工作性质(可能要经常下乡下检查工作,但以前从来没这样做)原因要求调离我现有的工作岗位,因新的工作岗位离我的家更远的多,而且我从来没做过这工作需要重新开始,做为一个还在哺乳期的妈妈我不想离孩子太远,本应受到保护,关照的我该怎么办?只有请求法律的声音因新的工作岗位离我的家更远的多,做为一个还在哺乳期的妈妈我不想离孩子太远,关照的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10-03 05:2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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