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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家庭是这样的,爸爸已去逝,妈妈是残疾人(聋哑人)有残疾证,我在10年前已嫁人,弟弟在读书时户口又迁出,弟弟是88年,如今还是单身,由于家庭原因一直没有成家。妈妈在农村一个人生,靠邻居们照顾生活,弟弟在外地打工,我妈妈需要低保,要保障他的生活。我们申请低保村里一直说,我妈妈有儿子,有抚养人,有劳动能力,所以不给我们办,这样合理吗?妈妈在农村一个人生,我们申请低保村里一直说,有劳动能力,所以不给我们办,这样合理吗?

离婚 2019-10-22 08:5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
    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
    家庭经济状况整体不符合申请资格条件,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150%以内的,其家庭中已成年的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患重大疾病人员,可以分户独立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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