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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是这样的,1997年我从我A那里购买了我爸爸的老房子,房证上的名字一直是我爸爸,没有做过变更,和A也没有签购买协议,买过房后,我把老房子拆了,连同我家的房子盖成了二道院,里院的门楼和一个西厢房盖在了老房子的宅基地上,请问这种情况,老房子的宅基地还有效吗,如果有效,可以把房证名字改成我吗,如果无效了,我可以重新申请这块地给我女儿作宅基地吗1997年我从我A那里购买了我爸爸的老房子,可以把房证名字改成我吗,我可以重新申请这块地给我女儿作宅基地吗

房产纠纷 2019-10-13 09:3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企业更改名称与你的工伤应该没多大的关系,公司更换名称,不影响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肯定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公司变更名称后,应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变更前的公司的所有法律责任,所以,如果职工是公司变更前发生工伤的,在公司变更后,变更后的公司仍应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工伤职工承担工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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