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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目前我们两位外地农民工,在大连某公司打工18年,但企业交的养老保险才7年,缴费不足15年办不了退休,而我们以到了法定退休年令了,大连地区保险公司停止缴费了,户口不是本地缴不了费,转回本地又不接收60周岁的。因以由企业缴费不足十五年而造成的后果,我们想请求律师的邦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损失问题,是否能解决?都需哪些证剧,没有劳动合同。目前我们两位外地农民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损失问题,是否能解决?没有劳动合同。

劳动纠纷 2019-10-12 10:4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因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职责,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只是一般的轻微过失,用人单位损失是由其他原因造成的,劳动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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