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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厂里贴出了通知:工厂要搬迁至东莞,老板的说法是开分厂。如果員工不去,就要到XX或XX去上班,上班地址本月底通知,老板不想赔偿,准备在XX或沙井XX租一个小地方,放几台破机器,让我们每天上八小时,和我们耗时间,逼我们离开。我们现在的工作地点是:沙井共和XX。我们厂总共只有18个人,只有一两个人愿意去东莞,其他人都不愿去。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办?工厂要搬迁至东莞,老板的说法是开分厂。老板不想赔偿,我们现在的工作地点是: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10-02 11:2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工厂搬迁搬出多少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关键看公司搬迁是否因为导致劳动合同订立时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对此,各地有不同的规定,如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第85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搬迁的,劳动者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苏州市规定“用人单位在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搬迁的(姑苏区、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园区),原则上单位不需要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建议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看当地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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