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农村房子,1980年建造2栋,当时由爷爷奶奶,父亲和大伯一起建的,当时没有办宅基证。1988年办宅基证时父亲2兄弟分家,我家的宅基证上户主是我爸的名字,使用权名字还有我,我妈和我爷爷,我奶奶写在我大伯那里。里面的户口只有我爸和我妈。现在爷爷已经去世,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现在大伯和奶奶说我家老房子当时是爷爷奶奶出钱建造,要把此处房子给大伯。这样有法律依据吗?农村房子,当时没有办宅基证。1988年办宅基证时父亲2兄弟分家,这样有法律依据吗?

房产纠纷 2019-10-21 12:3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老年人尚在世的时候,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形下,其对于其个人财产享有排他性的处置权,任何子女无权干涉。
    2、老年人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形下,有权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任何人,包括赠与给法定继承权人之外的陌生人。也可以捐赠给国家。子女无权干涉。
    3、老年人尚在世,任何子女无权瓜分其财产,否则将承担相应的侵占他人合法财产的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4、老年人尚在世,即便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合法的财产权亦受法律保护。任何子女或其他人无权瓜分、侵占其财产。其法定监护权人,仅有权对老年人的财产进行监护,不得随意处置其财产,除非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昌吉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