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交通事故,我方自行车与轿车在单位内发生碰撞。轿车车主超速行驶,未避让行人,全责,车主有商业险,保单50万。我受伤住院,有轻微脑震荡,面部和手腿有外伤。我住院期间产生的我的误工费,以及陪护家人的交通费、误工费和住宿费应由谁承担?因为涉及到面部损伤,后期的祛疤药不在医保范围,这部分药费该由车主承担还是保险公司承担。车主推说由保险公司承担,他不承担的说法是否合理车主有商业险,我住院期间产生的我的误工费,误工费和住宿费应由谁承担?还是保险公司承担。是否合理

保险纠纷 2019-10-06 08:3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车主赔偿多少,与是否交了强险、有无商业险、事故造成的损害大小等有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九条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景德镇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