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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咨询一下,等于我是离婚了,在离婚的时候协商我要拿给女方一万快钱的孩子抚养费,这事情也经过法院协商打达成一致啦,这个钱在2019年3月8号之前还完,在中途我凑了3000送到法院去了,本人并且跟法院里面负责人承诺今年之内还完,但是女方家里不同意,现在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本人现在有点困难,没有按照规定时间之内偿还,现在女方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请问我该怎么办在离婚的时候协商我要拿给女方一万快钱的孩子抚养费,现在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请问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10-17 19:3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其一,如果双方感情已破裂,你方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若双方协议离婚不成,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诉,同时可以多方面收集证据证明双方感情已破裂,其二,如果你方将小孩留下,之后可以要求对方给付子女抚养费。(子女抚养费标准如下,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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