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16年签订商品房买售合同,合同注明商品房于17年12月31日前交房,否则支付违约金交付房款的3%(购房时是银行按揭贷款,于17年年初开始还按揭款),18年4月份开发商通知交房,交房时提出违约金支付问题,开发商借口17年12月份政府对不动产登记作出调整,属于不可抗力拒不支付,问是否可要求支付违约金,如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是以最先支付的20%计算,还是以房屋全款计算否则支付违约金交付房款的3%(购房时是银行按揭贷款,是否可要求支付违约金,还是以房屋全款计算

银行 2019-10-15 06: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开发商违约金如何计算?开发商违约时所支付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应当区别两者情况:
    (一)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计算。
    (二)依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计算。
    1、逾期交房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2、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带卡利息的标准计算。
    3、逾期办理产权登记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按照已付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带卡利息的标准计算。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宁波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