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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王波,事情是这样的:我家里新修的木房,三间两层楼,大部是用国家征收我家的田地所得的钱修建的,其中征收的田地有我个人的一份,由于婆媳之间有些口舌之争,因此引起父母的不满,现在父母不但不承认新修的木房有我个人的一份,反而什么也不给我们,因我结婚得晚,小孩小,才三岁,而且无职无业,我觉得父母对我这样做很不公平,想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我的合法财产权,请问怎么做?反而什么也不给我们,我觉得父母对我这样做很不公平,想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我的合法财产权

肖像权 2019-10-21 13:5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该方将自己名下纯个人财产自愿与该异性共有,一般应认定有效(因为任何公民都有权独立处分完全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
    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
    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取得的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以上为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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