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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年的老房子,入住时家家都搭建了天井房,现在由于和二楼邻居的纠纷被起诉为违章建筑,要求拆掉,现在的房屋持有人已经75岁和80岁,去年家里装修,在法院工作人员的误导下天井屋顶改建成了阳光房玻璃顶,于去年十月上顶,但是仍然被指为是违章建筑,此期间,城管部门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偷拆了两次我屋顶上的玻璃,现在我家天井并为封顶,还算是违章吗?我希望能聘请一位律师帮助我解决问题现在由于和二楼邻居的纠纷被起诉为违章建筑,城管部门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偷拆了两次我屋顶上的玻璃,还算是违章吗?

房产纠纷 2019-10-22 11:3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办理了批准手续,就是合法建筑;如果没有办理批准手续,严格说来,就是违章建筑。  《土地法》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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