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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子撞了一辆曹操出行的营运车辆 对方要求给误工费 是从撞到那天开始算的还是按维修时间算的 还有他的行驶证检验有效期过了半年了这用没有什么问题的算的还是按维修时间算的 还有他的行驶证检验有效期过了半年了这用没有什么问题的?我的车子撞了一辆曹操出行的营运车辆 对方要求给误工费 是从撞到那天开始算的还是按维修时间算的 还有他的行驶证检验有效期过了半年了这用没有什么问题的?还有他的行驶证检验有效期过了半年了这用没有什么问题的算的还是按维修时间算的 还有他的行驶证检验有效期过了半年了这用没有什么问题的?

交通事故 2019-10-24 10:0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造成对方受伤的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双方责任比例,以及伤者的年龄,身份信息,户籍等综合判定。其赔偿数额包括以下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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