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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把两处(A处.B处)老院分别给:A处给了我大爷和我爸爸,B处给了我三叔四叔,当时没写字据,但当时四个人都在场。现在的情况是A处的房产证是我大爷的名下,我大爷因为当年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想过继我哥哥,所以房产一直没分割,到现在我爷爷已经去世,我大爷神经不正常,我大娘也已经去世,A处房产证在他女儿手里,请问如果只有人证证明当时分家的情况下,我父亲现在能要求分割房产吗?A处房产证在他女儿手里,请问如果只有人证证明当时分家的情况下,我父亲现在能要求分割房产吗?

房产纠纷 2019-10-08 07:2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老年人尚在世的时候,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形下,其对于其个人财产享有排他性的处置权,任何子女无权干涉。
    2、老年人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形下,有权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任何人,包括赠与给法定继承权人之外的陌生人。也可以捐赠给国家。子女无权干涉。
    3、老年人尚在世,任何子女无权瓜分其财产,否则将承担相应的侵占他人合法财产的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4、老年人尚在世,即便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合法的财产权亦受法律保护。任何子女或其他人无权瓜分、侵占其财产。其法定监护权人,仅有权对老年人的财产进行监护,不得随意处置其财产,除非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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