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家有四兄妹,二个姐姐一个哥哥,两个姐姐是嫁出去的,我是家里最小的弟弟。现在父母已经去世了,生前父母一直跟着小的弟弟生活。生老病死两个姐姐一个哥哥都不管。我父母再世的时候,我家有两个土地使用证,一个是婆婆的,一个是我父亲的。我哥哥就修建我婆婆的宅基地。现在土地使用证改为我哥的名字。弟弟修建的是父亲的宅基地,是我父亲的名字。现在我两个姐姐和我哥哥,要想来分家产。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我家有两个土地使用证,现在土地使用证改为我哥的名字。要想来分家产。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9-10-11 19:4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因此对于家产如何分割,我国法律尊重财产所有人自己的意愿,如果当事人有自己的分配意愿法律予以保护,如果当事人去世后,遗产没有分配,则可以依照我国法律的具体规定进行分配。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澳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