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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们这的楼房属于老旧小区就是开放式的,很多楼房相隔几条街。但是街道办事处为了方便管理把所有开放式楼房合并为一个范围内,但是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签订的合同我们业主根本不知情。现在无业以拖欠物业费为由将所有楼房都停水了,已经十多天了!请问我们业主怎么来处理由不合理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之间的合同,还有成立业委会和物业签订合同时,说是公示了,但是很多业主不知情。请问怎么来解决,谢谢但是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签订的合同我们业主根本不知情。请问我们业主怎么来处理由不合理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之间的合同,请问怎么来解决

房产纠纷 2019-10-05 10:0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是基于物业管理的法律关系,依照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业主有接受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服务的权利,同时承担支付物业管理费的义务。
    供水、供电是供水、供电部门基于与业主之间的供应水电合同的关系而履行的供应商品的义务,业主根据供应合同的约定,应该交纳水电费。
    一般情况下,如果业主不按时交纳水电费,供水电部门可以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这是供水、供电部门的权利。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停水、停电。
    如果因物业管理公司擅自停水、停电的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134条的规定,如果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水、停电的行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是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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