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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个月我贷款买车,当时签的是空白合同,贷款53000元,办理贷款的工作人员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在我原本申请的贷款金额上给我多贷了2万元(73000),这个问题是在银行放贷后一个月我拿到合同了才知道的,这两万元现在不知去向,银行让我找给我办理贷款的人处理,现在已经确认银行实际放款是73000,但是车商只收到53000,替我办贷款的人又找不到,请问一下各位律师,这个是否构成诈骗?我该如何挽回损失前个月我贷款买车,贷款53000元,请问一下各位律师,是否构成诈骗?我该如何挽回损失

债权债务 2019-10-14 22:0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不同地方社保签约银行不同,建议打电话给当地社保咨询求采纳
    在申请办理个人消费贷款时,很多贷款机构会对借款人是否缴纳社保有所要求。但是并不是只要有社保就可以办理贷款。
    在正规办理个人消费贷款时,不可能仅有社保就可以办理。即便是要求较低的小贷公司,也需要借款人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信用记录良好、具备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即使不需要抵押物,但相关的申请材料是不可少的
    一般劳动者在办理贷款的过程中,银行要求贷款人要有稳定的工作和固定的收入,还要参考贷款人各方面的因素,并不是单纯的看贷款人的社保,最终能不能审批下来以及贷款额度的多少,要看银行的最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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