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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欠朋友18万,其实是帮别人借的。借条上写了18万但实际只拿到12万。父亲自己拿了2万,现在债主像法院起诉了,法院发了执行通知给我们。但父亲没有还款能力无收入。有一套宅基地,父亲是户主这是他名下唯一财产。但有80岁的爷爷居住在里面,也是爷爷的唯一住处。户口本上有我 妈妈 爸爸 爷爷4个人的名字,但父母又是离异关系。现在想知道法院会强制拍卖宅基地吗?还有法院如果真的要拍卖,拍卖前是否还会通知我们呢?法院发了执行通知给我们。但父母又是离异关系。现在想知道法院会强制拍卖宅基地吗?是否还会通知我们呢?

离婚 2019-10-22 17:0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院强制拍卖被执行人唯一的房产的条件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中有明确的规定:  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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